僱員補償

索償案例分享

清楚申報工種的重要性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條例,僱員受僱期間遭遇意外或因工受傷,僱主有責任支付賠償;僱主必須按規定持有有效的僱員補償保險單,以承擔其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就僱員因工受傷而須負上的法律責任。 

如果僱主沒有為其下所有商業運作及或僱員工種類別投購僱員補償保險的話,他們會否仍獲享有關之保險保障? 

吳先生開設的公司從事運輸行業,而其公司亦有從事凍肉貿易。 期間,吳先生其中一位任職機器操作的僱員在進行冷肉切割工作其間不幸受傷。 

其後受傷僱員向吳先生追討工傷補償,吳先生遂根據其投保的僱員補償保險單提出索償。然而, 其承保商拒絕就此工傷事故對吳先生的公司作出賠償。其原因為何? 

保險公司拒絶吳先生申索是基於他在投購僱員補償保險時只申報「運輸」為其公司的「業務性質」,也沒有申報其公司僱有「機器操作員」。由於受傷員工在進行切割肉類工作時受傷是與吳先生的凍肉貿昜生意工作有關,而與已投保及列明在保險單中的「運輸」行業活動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此外,保險單中列明的投保員工職業類別中亦沒有包括「機器操作員」,故保險公司認為受傷僱員不在其保單受保範圍以內。儘管如此,吳先生的公司作為受傷僱員的僱主仍是有責任依據僱員補償條例支付補償予受傷僱員。 

於工作期間,意外隨時發生,僱員補償保險可為僱員於受僱期間萬一發生意外時提供保障;同時,亦為僱主減輕因賠償而帶來的財政負擔並符合有關法例要求。 為確保客戶及其員工可享全面保障,我們建議僱主投保時,應向保險公司清楚申報所有日常貿易及業務、員工數目、工作性質及僱員工作類別,以及僱員收入/薪金等,供保險公司評估風險及釐定保費水平,以免發生意外時引起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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