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選擇MSIG ?

黑色外遊警示及紅色外遊警示制度下的額外保障
最高賠償額分別為港幣50,000元及港幣25,000元

旅行程延誤保障
每6小時可獲賠償港幣250元,總額高達港幣2,000元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
毋須額外收費

手提電話3遺失或損壞
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000元

取消及縮短行程保障
高達港幣50,000元,並伸延至您的旅遊伙伴因死亡或遭受嚴重身體受傷或嚴重疾病而取消或縮短行程

行程更改
如無可避免地必須更改行程回港,可獲高達港幣7,500元之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保障,當中住宿費用每天可達港幣1,000元
3大專屬旅遊禮遇,提升您的旅遊體驗

禮遇1 - MSIG Easy Lounge航班延誤貴賓室通行證服務
於全球超過1,600個機場,無論任何原因,只要航班延誤超過60分鐘,您與最多5位同行旅伴可免費使用指定機場貴賓室,享受免費食物和飲品、Wi-Fi服務和充電設備。

禮遇2 - 海外視像醫療諮詢
如你於外遊時感到不適,可使用DrGo 應用程式透過第三方平台預約免費視像醫療諮詢。除了你所在地的指定當地醫生,你亦可同時預約香港醫生索取第二醫療意見,讓你獲得所需的醫療支援。
此服務只適用於日本、新加坡、泰國、越南和菲律賓,受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禮遇3 – 行李箱維修上門交收服務
於外遊期間行李箱不幸損毀,回港後可聯絡MSIG行李維修服務熱線(電話:+852 2410 8022, WhatsApp:+852 6645 0349) ,維修公司將上門提取行李箱進行維修,維修完畢後再送回府上。此服務完全免費,免除親自運送的不便,方便快捷。
保障項目 | 級別 | 最高賠償額(以港幣計) | |
---|---|---|---|
金計劃 | 銀計劃 | ||
人身意外意外引致死亡、完全終身殘廢、喪失兩肢或雙目失明、永久完全喪失說話能力及失聰,可獲賠償投保額之100%(如受保人意外身故,受保人之合法遺產代理人可獲港幣50,000元撫恤金以應燃眉之急) | A B C D E F | $500,000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4,000,000 $5,000,000 | $500,000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4,000,000 $5,000,000 |
失去一肢2或一目之視力或永久完全喪失說話能力或失聰,可獲賠償投保額之50% | A B C D E F | $250,000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 $250,000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
嚴重燒傷達3級程度,且燒傷部份達保單列明的最低百份比 | A - F | $250,000 | $250,000 |
醫療費用 | |||
在旅遊期間生病或身體受傷,除可獲賠償必需的醫療費用外,亦可獲賠償因須於海外停留而又未能於原定日期回港所需支付的額外而合理的交通費用 保障更包括於返港後90天內所需的覆診費用,最高可達港幣100,000元,當中中醫師費用每天每次可達港幣150元及總額可高達港幣1,500元 | A - F | $1,000,000 | $1,000,000 |
住院現金於海外因身體受傷或生病需入住醫院,可獲額外現金保障。賠償額為每日港幣500元 | A - F | $5,000 | $5,000 |
恐怖活動「人身意外」和「醫療費用」保障以及「全球旅遊支援服務」伸延至因恐怖活動而導致受保人死亡或身體受傷(包括必須之醫療費用)之保障。(惟任何使用生物劑、化學劑或核子裝置之恐怖活動並不受保障) | A - F | $3,000,000 | $3,000,000 |
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
| A - F | 50%之「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額 | 50%之「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額 |
24小時全球旅遊支援服務 | |||
| A - F | $2,000,000 | $2,000,000 |
| A - F | $40,000 | $40,000 |
| A - F | 承保 | 承保 |
取消及縮短行程如受保人、受保人的直系親屬、未婚夫(妻)、主要商業伙伴或旅遊伙伴遭受嚴重身體受傷、嚴重生病或死亡;受保人的住所火災或水浸;受保人需出任陪審員、上庭作供、按規定接受隔離檢疫而引致取消或縮短行程;又或者因惡劣天氣、自然災害導致公共交通工具中止服務、罷工、工業行動、騷動、公共交通工具發生機械及 /或電力故障或機場關閉而延遲離港24小時而引致受保人決定取消行程,可獲賠償不能退回的旅行及住宿費用 黑色外遊警示及紅色外遊警示制度下的額外保障最高賠償額分別為港幣50,000元及港幣25,000元:
| A - F | $50,000 | 不適用 |
替代僱員如受保人因疾病或身體受傷必須送返本港,可獲安排另一位僱員前往海外工作所需之費用,最高賠償額將不超過經濟客位機票價錢。(只適用於投保人為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 | A - F | $20,000 | 不適用 |
行程延誤遇下列情況而延誤超過6小時,則每6小時可獲賠償港幣250元:
| A - F | $2,000 | 不適用 |
行程更改
| A - F | $7,500 | 不適用 |
遺失護照 | A - F | $2,000 | 不適用 |
因劫機延誤行程
| A - F | $2,500 | 不適用 |
遺失行李可獲賠償已遺失或損毀的隨身行李。最高賠償額為:
| A - F | $25,000 | 不適用 |
行李延誤
| A - F | $1,500 | 不適用 |
遺失商業文件或貨辦
| A - F | $2,500 | 不適用 |
遺失個人錢財
| A - F | $3,000 | 不適用 |
個人責任
| A - F | $2,500,000 | 不適用 |
租車自負金額保障
| A - F | $5,000 | 不適用 |
自動延長保障期
| A - F | 承保 | 承保 |
重要事項:
- 金計劃包括以上所有保障項目。銀計劃只包括第一及第二節保障項目,凡額外投保每多一節保障須另繳附加保費港幣170元。金及銀計劃皆可享有「額外保障」。
- 「失去一肢」於保單中之釋義為喪失自手腕以上部份之手臂或自腳踝以上之腿部,或完全及永久地喪失整隻手掌、手臂、腳掌或腿部之功能。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個人計劃 | 全年保費(港幣/元) | |
---|---|---|
級別 (人身意外保障投保額) | 金計劃保費 - 全面保障 | 銀計劃保費 - 基本保障 - 只提供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 |
A - 500,000 | $1,620 | $1,150 |
B - 1,000,000 | $1,905 | $1,480 |
C* - 2,000,000 | $2,475 | $1,810 |
D* - 3,000,000 | $3,045 | $2,200 |
E* - 4,000,000 | $3,615 | $2,700 |
F* - 5,000,000 | $4,185 | $3,260 |
*C、D、E及F級不適用於65歲以上之投保人。
家庭計劃** | 全年保費(港幣/元) | |
---|---|---|
級別(人身意外保障投保額) | 金計劃保費 - 全面保障 | 銀計劃保費 - 基本保障 - 只提供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 |
2位成人(父/母)及子女A級 - 500,000 B級 - 1,000,000 |
$4,040 $4,755 |
不適用 不適用 |
1位成人(父/母)及子女A級 - 500,000 B級 - 1,000,000 |
$2,420 $2,850 |
不適用 不適用 |
**家庭計劃適用於提供全面保障之金計劃。
重要事項
- 年齡限制:75歲以下人士。
- 每次旅程期限最長可達90天,全年外出旅遊次數不限。
- 家庭計劃中的子女保障只適用於年齡為18歲以下的兒童。12歲以下的兒童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成行。
- 每次旅程必須為由香港出發之來回旅遊。
- 每名18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第一節保障(人身意外)的最高賠償額為港幣150,000元,所有18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第一節保障(人身意外)的最高賠償總額為港幣450,000元、第二節保障(醫療費用)的最高賠償總額為港幣450,000元及第六節保障(個人責任)的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500,000元。
- 每名65歲以上之受保人可享第一節保障(人身意外)及第二節保障(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額的25%,及不可享有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
- 倘若您同時擁有多張由本公司承保之保單,當中亦包含恐怖活動保障的話,您可獲享相關保障之總賠償額上限則須視乎個別保單的條款及細則。
- 保障於投保書獲接納及繳付保費後始行生效,惟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以書面批准除外。
注意事項: 以上僅為保單摘要,有關的條文細節及不承保項目,請參閱正式保單,如有需要,本公司樂意送上保單樣本,以供您參考。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重要事項: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 -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 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產品投保書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附加保費徵費。
本公司不負責受保人在旅途中從事體力勞動工作而引致的任何索償。
- 任何沒有在本公司同意前所簽訂的合約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您或您的家人擁有、托管或控制的財物損失或損毀所招致的責任不受保障
- 以職業選手身份參與體育活動或參與有組織活動
- 出外公幹時進行之體力勞動工作
- 自殺、自戕、精神或神經紊亂睡眠失調或精神病
- 酗酒、吸毒或濫用藥物
- 由於HIV(人類免疫力缺乏症病毒)有關的任何疾病及愛滋病(獲得性免疫缺損綜合症)
- 受保人並非作為付費乘客乘搭定期商業航班及特許包機
- 航空公司機組人員
- 不法行為
- 遺失或損毀傳呼機、手提電話(在遺失行李保障的特別注明保障除外)、平板電腦、手提通訊設備、航空設備(如航空攝影器材)或其任何配件,包括電話卡和數碼存儲卡等
- 遺失或損毀任何航空設備及其配件和備件,包括航空攝影器材
- 於海拔逾5,000米的高地徒步登山或遠足、在逾30米水深進行水肺潛水
- 凹痕及刮痕
- 戰爭及恐怖活動(惟恐怖活動伸延保障除外)
- 核子武器及輻射

常見問題
請留意以下三個情況:
- 如您沒有任何癥狀或病癥而決定取消您的旅程,抱歉這並不包括在旅遊保單保障範圍之內。
- 如您於投保前已確診、出現任何癥狀或病癥,抱歉這並不包括在旅遊保單保障範圍之內。
- 假如您於購買旅遊保險之後被確診患上嚴重疾病,而同時有註冊醫生紙證明不宜出國外遊,您可根據保單中取消行程一項申請索償。本公司理賠部會根據您保單之條款及細則審核您的索償。
此情況一般並不在您的旅遊保險保障之範圍,惟鑑於此2019冠狀病毒病的特殊情況,我們為此而作出特別安排。如果您因為2019冠狀病毒病爆發而須取消行程,或者因目的地國家禁止香港航班或拒絕香港旅客入境,或旅行社取消旅行團,您可以就已購買的單次旅遊保險申請退款。我們亦建議您可以向旅行社、航空公司及酒店查詢詳細情況,它們有可能提供更改時間或退款的選擇。
按此申請退款
抱歉,此情況並非旅遊保險保單之受保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