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兩保 — 風雨季節的定心丸


今年香港夏季風雨頻繁,天文台曾於7、8月份的三個星期內發出5次黑色暴雨警告及1次十號颶風信號,另外更超過20次的紅雨和黃雨警告信號,導致學校停課、機場航班大亂,更有不少水浸和山泥傾瀉報告,相信大家還記憶猶新。惡劣天氣不僅影響日常生活,更可能對家居造成破壞,例如玻璃窗被吹破、窗框門縫滲水,甚至突然停電。因此,很多人都會為居所投保保險,以減低天災引致的經濟損失,而所指的保險包括「火險」和「家居保險」。那麼,兩者的保障範圍有何分別?只投保其中一種是否已經足夠?還是需要兩者兼備?
「火險」 和 「家居保險」:保障範圍大不同
許多新業主和租客容易混淆火險和家居保險。火險實為「樓宇結構保險」,一般由業主自行投保,部份屋苑則統一為業主投保,主要保障大廈樓宇結構部份,如天花、牆身、地板及門窗等。值得注意的是,火險並非只保障火災,也包括颱風、水浸、雷擊等天然災害造成的結構損毀。
家居保險則主要保障單位內的財物和個人法律責任,涵蓋因火災、颱風、盜竊等意外造成的傢俬、電器、貴重物品、攝影器材等損失,同時也涵蓋第三者法律責任保障,例如因疏忽導致第三者受傷或財物損失的法律責任。
銀行通常要求準業主為物業投保火險,以保障按揭物業的價值,並須每年續保。家居保險雖非強制投保,但考慮到財物損失或法律賠償可能高達數十甚至過百萬,投保無疑是明智之選。
暴風雨後處理索償的注意事項
在安全情況下,應先關掉電源,避免出現漏電,立即為損毀情況拍照存證及保留損毀物品,並盡快通知保險公司。若涉及第三者法律責任,亦應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切勿私下協商賠償事宜。
空置單位或不受保
值得留意的是,保險公司一般只保障有人居住的家居。如您打算在暑假或颱風季節期間外遊,並計劃離開家居超過30天,請必須事先通知保險公司。假若家居於您離港期間因暴風雨而造成滲漏,導致牆身、天花及地板損毀,保險公司有權因應保單保款而拒絕作出賠償。
一屋兩保可互相補足,提供更全面保障,帶來更安心無憂的生活。但須注意,不同保險公司對家居財物的定義、自負額等或有差異。若單位結構改動違反《建築物條例》,保險公司也可能拒絕承保或終止相關的火險保單。大家務必仔細閱讀保單內容,包括保障和不保細節,了解詳情,才能真正安心應對風雨來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