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冠狀病毒病下之旅遊保險*保障及安排
iTravel Plus(單次旅程)
為何選擇MSIG ?

黑色外遊警示及紅色外遊警示制度下的額外保障
最高賠償額分別為港幣50,000元及港幣25,000元

手提電話5遺失或損壞
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000元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6
毋須額外收費

取消及縮短行程保障
賠償不能退回的旅行及住宿費用(包括於海外之當地旅行套票或任何主要體育賽事、音樂會或主題公園等的入場券),高達港幣50,000元保障

行程更改
如無可避免地必須更改行程回港,可獲高達港幣7,500元之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保障,當中住宿費用每天可達港幣1,000元

恐怖襲擊活動10
因恐怖襲擊活動引致的「人身意外」與「醫療費用」保障及「全球旅遊支援服務」,最高保障為港幣3,000,000元
3大專屬旅遊禮遇,提升您的旅遊體驗

禮遇1 - MSIG Easy Lounge航班延誤貴賓室通行證服務
於全球超過1,600個機場,無論任何原因,只要航班延誤超過60分鐘,您與最多5位同行旅伴可免費使用指定機場貴賓室,享受免費食物和飲品、Wi-Fi服務和充電設備。

禮遇2 - 海外視像醫療諮詢
如你於外遊時感到不適,可使用DrGo 應用程式透過第三方平台預約免費視像醫療諮詢。除了你所在地的指定當地醫生,你亦可同時預約香港醫生索取第二醫療意見,讓你獲得所需的醫療支援。
此服務只適用於日本、新加坡、泰國、越南和菲律賓,受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禮遇3 – 行李箱維修上門交收服務
於外遊期間行李箱不幸損毀,回港後可聯絡MSIG行李維修服務熱線(電話:+852 2410 8022, WhatsApp:+852 6645 0349) ,維修公司將上門提取行李箱進行維修,維修完畢後再送回府上。此服務完全免費,免除親自運送的不便,方便快捷。
選擇計劃以進行比較
保障項目 | 最高賠償額(以港幣計) | ||
---|---|---|---|
計劃 A(全球) | 計劃 B(全球) | 計劃 C11(亞洲) | |
人身意外1,2,3因意外導致死亡、完全終身殘廢、喪失兩肢或雙目失明、永久完全喪失說話能力及失聰 | $1,000,000 | $500,000 | $250,000 |
失去一肢9或一目之視力或永久完全喪失說話能力或失聰 | $500,000 | $250,000 | $125,000 |
嚴重燒傷達三級程度,且燒傷部份達保單列明的最低百份比 | $1,000,000 | $500,000 | $250,000 |
旅途中乘搭私家車或自費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如定期航班、火車)而遇上意外身故或於任何持械劫案或企圖持械劫案中無辜死亡可獲雙倍賠償4 | $2,000,000 | $1,000,000 | 不適用 |
醫療費用1,3在旅遊期間生病或身體受傷,除可獲賠償必需的醫療費用外,亦可獲賠償因須於海外停留而又未能於原定日期回港所需支付的額外而合理的交通費用 保障更包括於返港後90天內所需的覆診費用,最高可達港幣50,000元,當中包括註冊中醫、跌打及針灸費用每天每次可達港幣150元及總額可高達港幣1,500元 | $1,000,000 | $500,000 | $100,000 |
恐怖活動10「人身意外」和「醫療費用」保障以及「全球旅遊支援服務」伸延至因恐怖活動而導致受保人死亡或身體受傷(包括必須之醫療費用)之保障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6
| 「人身意外」 及 | 「人身意外」 及 | 不適用 |
24小時全球旅遊支援服務8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40,000 | $40,000 | $40,000 |
| 承保 | 承保 | 承保 |
取消及縮短行程如受保人、受保人的直系親屬、未婚夫(妻)、主要商業伙伴遭受嚴重身體受傷、嚴重疾病或死亡;受保人的住所火災或水浸;受保人需出任陪審員、上庭作供、按規定接受隔離檢疫而引致取消或縮短行程;又或者因惡劣天氣、自然災害導致公共交通工具中止服務或機場關閉、罷工、工業行動、騷亂或公共交通工具發生機械及/或電力故障而延遲離港24小時而引致受保人決定取消行程,可獲賠償不能退回的旅行及住宿費用。(包括於海外之當地旅行套票或任何主要體育賽事、音樂會或主題公園等的入場券)。 在黑色外遊警示及紅色外遊警示制度下:
| $50,000 | $25,000 | $3,500 |
行程延誤遇下列情況而延誤首6小時及其後每12小時,可獲賠償港幣250元:
| $2,000 | $1,000 | $500 |
行程更改
| $7,500 | $5,000 | $1,500 |
遺失行李
| $20,000 | $15,000 | $5,000 |
行李延誤
| $1,500 | $1,000 | $500 |
個人金錢、證件及額外住宿開支
| $10,000 | $5,000 | $600 |
個人責任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 |
租車自負金額保障
| $5,000 | $5,000 | $2,000 |
高爾夫球「一棒入洞」7
| $5,000 | $3,000 | 不適用 |
自動延長保障期(適用於「行程延誤」及「行程更改」保障)
| 最長可達14 天 | 最長可達14 天 | 最長可達14 天 |
自選附加保障 (只適用於2至10天之單次旅遊保障計劃及保障必須於承保表列明方為有效) | 最高賠償額(以港幣計) | ||
---|---|---|---|
計劃 A(全球) | 計劃 B(全球) | 計劃 C11(亞洲) | |
額外運動器材保障(適用於「遺失行李」及「行李延誤」保障)
| 額外$5,000 | 不適用 | |
| $1,000 | 不適用 | |
升級租車自負金額(適用於租車自負金額保障)
| 額外$5,000 | 不適用 | |
寵物住宿保障因以下情況導致無法在約定的日期從持牌狗舍/貓舍或寵物酒店接回其寄養之狗或貓而產生的額外住宿費用:
| $1,000 | 不適用 |
COVID-19之相關旅遊保障#
即日起投保iTravel Plus(單次旅遊)保障均可獲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每日現金保障^。COVID-19保障包括:
- NEW 海外確診COVID-19並需要入院或被強制隔離檢疫,每日可獲港幣500元現金津貼賠償(最多10天)
- 旅程出發前被診斷患有COVID-19而導致行程取消或延誤
- 旅程途中被診斷患有COVID-19而導致行程縮短
- 海外被診斷患有COVID-19並需於海外住院的醫療費用
#受保人的旅程必須滿足前往之目的地及「香港」的入境要求及條件否則不會獲得保單內任何保障或賠償。任何有關COVID-19的索償,索償人必須提交PCR核酸檢測或快速測試記錄及其他證實確診COVID-19的證明(例如醫療記錄、報告、官方申報記錄)。
^僅適用於iTravel Plus(單次旅程)計劃A,B
重要事項:
- 每名 70 歲以上之受保人的「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之最高賠償額將為投保額的 25% 。
- 每名 18 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賠償為港幣 250,000 元。
- 於家庭計劃中,所有 18 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總賠償為港幣 1,500,000 元及「醫療費用」保障的最高總賠償為港幣 3,000,000 元,計劃C並不提供家庭計劃。
- 「人身意外」保障之雙倍人身意外保額賠償不適用於在意外發生時年齡為 18 歲以下或 70 歲以上的人士,此額外保障不適用於計劃C。
- 此保障不適用於家庭計劃中,所有18歲以下之受保人。
- 「人身意外」保障及「醫療費用」保障中的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並不適用於在意外發生時年齡為 70 歲以上之受保人,此額外保障不適用於計劃C。
- 高爾夫球「一棒入洞」保障並不適用於 18 歲以下之受保人。
- 24 小時全球旅遊緊急支援保障的服務範圍只限於受保人原居地以外的地方。原居地即指香港。
- 「失去一肢」於保單中之釋義為喪失自手腕或以上部份之手臂或自腳踝以上部份之腿部,或完全及永久地喪失整隻手掌、手臂、腳掌或腿部之功能。
- 任何使用生物劑、化學劑或核子裝置之恐怖活動並不受保障。
- 亞洲:國家及地區包括中國、澳門、汶萊、柬蒲寨、印尼、日本、韓國、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台灣、泰國及越南。
* 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保險業監管局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網頁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需附加保費徵費 www.ia.org.hk/tc/levy。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旅程日數 | 個人計劃 | 家庭計劃3,4 | |||
---|---|---|---|---|---|
計劃 A(港幣/元) | 計劃 B(港幣/元) | 計劃 C(港幣/元) | 計劃 A(港幣/元) | 計劃 B(港幣/元) | |
2 | 244 | 186 | 147 | 610 | 464 |
3 | 311 | 229 | 178 | 778 | 572 |
4 | 363 | 259 | 200 | 907 | 648 |
5 | 393 | 289 | 223 | 983 | 724 |
6 | 426 | 322 | 246 | 1,064 | 805 |
7 | 456 | 342 | 263 | 1,139 | 856 |
8 | 486 | 363 | 278 | 1,215 | 907 |
9 | 518 | 382 | 292 | 1,296 | 956 |
10 | 549 | 393 | 300 | 1,372 | 983 |
11 | 579 | 404 | 309 | 1,447 | 1,010 |
12 | 600 | 415 | 317 | 1,501 | 1,037 |
13 | 622 | 426 | 325 | 1,555 | 1,064 |
14 | 643 | 435 | 333 | 1,607 | 1,088 |
15 | 662 | 441 | 337 | 1,655 | 1,102 |
16 | 683 | 456 | 348 | 1,706 | 1,139 |
17 | 704 | 467 | 356 | 1,760 | 1,166 |
18 | 726 | 475 | 363 | 1,814 | 1,188 |
19 | 746 | 486 | 371 | 1,866 | 1,215 |
20 | 767 | 497 | 379 | 1,917 | 1,242 |
21 | 786 | 508 | 388 | 1,966 | 1,269 |
22 | 808 | 518 | 395 | 2,020 | 1,296 |
23 | 829 | 529 | 403 | 2,074 | 1,323 |
24 | 850 | 539 | 411 | 2,125 | 1,347 |
25 | 870 | 550 | 419 | 2,176 | 1,374 |
26 | 897 | 559 | 427 | 2,244 | 1,399 |
27 | 923 | 570 | 435 | 2,309 | 1,426 |
28 | 951 | 579 | 441 | 2,379 | 1,447 |
29 | 977 | 590 | 449 | 2,444 | 1,474 |
30 | 1,004 | 600 | 457 | 2,511 | 1,501 |
31日至182日 | 以後每日港幣24元 | 以後每日港幣19元 | 不適用 | 以後每日港幣59元 | 以後每日港幣49元 |
自選附加保障5 (適用於計劃A及計劃B) | 個人計劃(以港幣計) | 家庭計劃3 (以港幣計) | |||
---|---|---|---|---|---|
額外運動器材保障 | 30 | 75 | |||
升級租車自負金額 | 60 (兩位受保人或以上投保只需港幣120元) | 120 | |||
寵物住宿保障 | 30(以每位受保人及一隻寵物計算) | 30(以每個家庭及一隻寵物計算) |
*家庭計劃包括合法夫婦及其年齡為18歲以下之子女
重要事項:
- 計劃A及計劃B每次旅程期限最長可達 182 天,計劃C的每次旅程最長可達30天,並須由香港出發。
- 本保障不設年齡下限,惟最高受保年齡為85 歲。
- 家庭計劃包括合法夫婦及其年齡為 18 歲以下之子女。12 歲以下之兒童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成行;計劃C 並不提供家庭計劃。
- 於家庭計劃中,所有 18 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總賠償為港幣 1,500,000 元及「醫療費用」保障的最高總賠償為港幣 3,000,000 元。
- 自選附加保障只適用於2-10日之單次旅程。此自選附加保障不適用於計劃C。
- 保單一經發出,保費及保費徵費概不退還。
- iTravel Plus (單次旅程) 只供網上投保。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保險業監管局 (保監局) 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產品簡介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附加保費徵費。
- 任何沒有在本公司同意前所簽訂的合約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你或你的家人擁有、托管或控制的財物損失或損毀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以職業選手身份參與體育活動或參與有組織活動
- 於海拔逾5,000米的高地徒步登山或遠足、於逾30米水深進行水肺潛水
- 出外公幹時進行之體力勞動工作
- 自殺、自戕、精神錯亂
- 精神或神經紊亂、睡眠失調、精神病
- 酗酒、吸毒或濫用藥物
- 由於 HIV(人類免疫力缺乏症病毒)有關的任何疾病及愛滋病(獲得性免疫缺損綜合症)
- 受保人並非作為付費乘客乘搭定期商業航班及特許包機
- 航空公司機組人員
- 不法行為
- 戰爭及恐怖活動(惟恐怖活動伸延保障除外)
- 核子武器及輻射
- 遺失或損毀傳呼機、手提電話、平板電腦(在保障項目「遺失行李」特別注明的保障除外)、手提通訊設備、航空設備(如航空攝影器材)或其任何配件,包括電話卡和數碼存儲卡等
每次索償之自負金額(港幣/元) | |
---|---|
遺失行李 | 每宗索償的首港幣200元 |
個人金錢、證件及額外住宿開支 |

常見問題
您的 iTravel Plus 保單會因應保單中行程延誤及行程更改兩個保障項目中所訂明之原因而自動延長保障期限。如您因其他原因須要延長旅程及保障期限,您必須先得到我們的同意,並請盡快於保單保險期屆滿前聯絡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須要繳付延長保障期限所須之額外保費。
很抱歉,您在港求醫的費用在這情況下將不受 iTravel Plus 保險單保障。在港求醫只限於返港後覆診費用的賠償,主要保障您於受保期間,曾在海外向合法註冊醫療機構求醫的同一病症。
很抱歉,我們無法為您的情況作出賠償,因為「空中交通管制」並不屬保單中行程延誤項目的承保範圍。然而,若「空中交通管制」是由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所直接或間接造成,而您是於該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消息尚未公佈前投保,您仍可因行程延誤首6 小時及之後每12小時獲得港幣 250 元的賠償。
iTravel Plus(全年旅程)
為何選擇MSIG ?

黑色外遊警示及紅色外遊警示制度下的額外保障
最高賠償額分別為港幣50,000元及港幣25,000元

手提電話5遺失或損壞
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000元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4
毋須額外收費

取消及縮短行程保障
賠償不能退回的旅行及住宿費用(包括於海外之當地旅行套票或任何主要體育賽事、音樂會或主題公園等的入場券),高達港幣50,000元保障

行程更改
如無可避免地必須更改行程回港,可獲高達港幣7,500元之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保障,當中住宿費用每天可達港幣1,000元

恐怖襲擊活動9
因恐怖襲擊活動引致的「人身意外」與「醫療費用」保障及「全球旅遊支援服務」,最高保障為港幣3,000,000元
3大專屬旅遊禮遇,提升您的旅遊體驗

禮遇1 - MSIG Easy Lounge航班延誤貴賓室通行證服務
於全球超過1,600個機場,無論任何原因,只要航班延誤超過60分鐘,您與最多5位同行旅伴可免費使用指定機場貴賓室,享受免費食物和飲品、Wi-Fi服務和充電設備。

禮遇2 - 海外視像醫療諮詢
如你於外遊時感到不適,可使用DrGo 應用程式透過第三方平台預約免費視像醫療諮詢。除了你所在地的指定當地醫生,你亦可同時預約香港醫生索取第二醫療意見,讓你獲得所需的醫療支援。
此服務只適用於日本、新加坡、泰國、越南和菲律賓,受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禮遇3 – 行李箱維修上門交收服務
於外遊期間行李箱不幸損毀,回港後可聯絡MSIG行李維修服務熱線(電話:+852 2410 8022, WhatsApp:+852 6645 0349) ,維修公司將上門提取行李箱進行維修,維修完畢後再送回府上。此服務完全免費,免除親自運送的不便,方便快捷。
保障範圍 | 最高賠償額 (以港幣計) | |
---|---|---|
計劃 A | 計劃 B | |
人身意外1,2,3因意外導致死亡、完全終身殘廢、喪失兩肢或雙目失明、永久完全喪失說話能力及失聰 | $1,000,000 | $500,000 |
失去一肢8或一目之視力或永久完全喪失說話能力或失聰 | $500,000 | $250,000 |
嚴重燒傷達三級程度,且燒傷部份達保單列明的最低百份比 | $1,000,000 | $500,000 |
醫療費用1,3在旅遊期間生病或身體受傷,除可獲賠償必需的醫療費用外,亦可獲賠償因須於海外停留而又未能於原定日期回港所需支付的額外而合理的交通費用。 保障更包括於返港後90天內所需的覆診費用,最高可達港幣100,000元,當中包括註冊中醫、跌打及針灸費用每天每次可達港幣150元及總額可高達港幣1,500元。 | $1,000,000 | $500,000 |
住院現金於海外因身體受傷或生病需入住醫院,可獲額外現金保障。賠償額為每日港幣500元 | $5,000 | $5,000 |
恐怖活動9「人身意外」和「醫療費用」保障以及「全球旅遊支援服務」伸延至因恐怖活動而導致受保人死亡或身體受傷(包括必須之醫療費用)之保障。(惟任何使用生物劑、化學劑或核子裝置之恐怖活動並不受保障) | $3,000,000 | $3,000,000 |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4參與熱氣球、水肺潛水、休閒高山滑雪或單板滑雪、滑或乘平底雪橇、滑水、無繩滑水、寬板滑水、急流飄筏、帆船航行、滑浪風帆、吊索跳、騎馬、徒步登山旅行或遠足、水上滑翔傘 、香蕉船、獨木舟、皮划艇、海上皮划艇、水底漫步、滑沙、野生動物觀賞之旅或飛索體驗活動 | 高達$250,000「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額 | 高達$125,000「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額 |
24小時全球旅遊支援服務6
| $2,000,000 | $2,000,000 |
| $40,000 | $40,000 |
| 承保 | 承保 |
取消及縮短行程如受保人、受保人的直系親屬、未婚夫(妻)、主要商業伙伴遭受嚴重身體受傷、嚴重疾病或死亡;受保人的住所火災或水浸;受保人需出任陪審員、上庭作供、按規定接受隔離檢疫而引致取消或縮短行程;又或者因惡劣天氣、自然災害導致公共交通工具中止服務或機場關閉、罷工、工業行動、騷動或公共交通工具發生機械及/或電力故障而延遲離港24小時而引致受保人決定取消行程,可獲賠償不能退回的旅行及住宿費用。(包括於海外之當地旅行套票或任何主要體育賽事、音樂會或主題公園等的入場券) 在黑色外遊警示及紅色外遊警示制度下:
| $50,000 | $25,000 |
替代僱員7如受保人因疾病或身體受傷必須送返本港,可獲安排另一位僱員前往海外工作所需之費用,最高賠償額將不超過經濟客位機票價錢 | $20,000 | $20,000 |
行程延誤遇下列情況而延誤首6小時及其後每12小時,可獲賠償港幣250元:
| $2,000 | $1,000 |
行程更改
| $7,500 | $5,000 |
因劫機延誤行程
| $2,500 | $2,500 |
遺失行李賠償已遺失或損毀的隨身行李,最高賠償額為:
| $20,000 | $15,000 |
行李延誤如受保人的行李於離港行程中運送遭延誤超過12小時,可獲賠償購買應急必需衣物或梳洗用品之費用 | $1,500 | $1,000 |
遺失商業文件或貨辦如遺失或損毀商業記錄、文件或樣品,可獲賠償更換/重新添置的費用(每一件物品之最高賠償額為港幣 1,000 元,其中自負額為港幣200元。) | $2,500 | $2,500 |
個人金錢、證件及額外住宿開支
| $10,000 | $5,000 |
個人責任可獲賠償受保人因意外引致他人身體受傷或他人財物損毁於法律上必須承擔的賠償責任 | $2,500,000 | $2,500,000 |
租車自負金額保障可獲賠償根據租車協議受保人損毀或遺失租用之汽車而必須支付的自負金額 | $5,000 | $5,000 |
自動延長保障期
| 承保 | 承保 |
COVID-19之相關旅遊保障#
即日起投保iTravel Plus(全年旅遊)保障均可獲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每日現金保障。為感謝客戶對我們一直以來的支持,現有iTravel Plus(全年旅程)保單之受保人亦可免費享有此保障直至保險期滿,為客戶更添一份安心!COVID-19保障包括:
- NEW 海外確診COVID-19並需要入院或被強制隔離檢疫,每日可獲港幣500元現金津貼賠償(最多10天)
- 旅程出發前被診斷患有COVID-19而導致行程取消或延誤
- 旅程途中被診斷患有COVID-19而導致行程縮短
- 海外被診斷患有COVID-19並需於海外住院的醫療費用
#受保人的旅程必須滿足前往之目的地及「香港」的入境要求及條件否則不會獲得保單內任何保障或賠償。任何有關COVID-19的索償,索償人必須提交PCR核酸檢測或快速測試記錄及其他證實確診COVID-19的證明(例如醫療記錄、報告、官方申報記錄)。
重要事項:
- 每名 65 歲以上之受保人的「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之最高賠償額將為投保額的 25% 。
- 每名 18 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賠償為港幣 250,000 元。
- 於家庭計劃中,所有 18 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總賠償為港幣 1,500,000 元及「醫療費用」保障的最高總賠償為港幣 3,000,000 元。
- 「人身意外」保障及「醫療費用」保障中的「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並不適用於在意外發生時年齡 65 歲以上之受保人。
- 計劃B或於「家庭計劃」中年齡為18歲以下的受保人,將不會獲得手提電話保障。
- 24 小時全球旅遊緊急支援保障的服務範圍只限於受保人原居地以外的地方。原居地即指香港。
- 「替代僱員」保障只適用於投保人為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
- 「失去一肢」於保單中之釋義為喪失自手腕或以上部份之手臂或自腳踝以上部份之腿部,或完全及永久地喪失整隻手掌、手臂、腳掌或腿部之功能。
- 任何使用生物劑、化學劑或核子裝置之恐怖活動並不受保障。
- 此保障不適用於家庭計劃中,所有18歲以下之受保人。
*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保險業監管局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網頁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需附加保費徵費。更多詳情,請瀏覽 www.ia.org.hk/tc/levy。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人身意外保障投保額 | 全年保費(港幣 / 元) | |
---|---|---|
個人計劃 | 家庭計劃3,4 | |
A - $1,000,000 | $2,206 | $5,514 |
B - $500,000 | $1,902 | $4,754 |
重要事項:
- 每次旅程期限最長可達 90 天。每次旅程必須由香港出發之來回旅遊。
- 本保障不設年齡下限,惟最高受保年齡為75 歲。
- 家庭計劃包括合法夫婦及其年齡為 18 歲以下之子女。12 歲以下之兒童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成行。
- 於家庭計劃中,所有18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人身意外」 保障的最高總賠償為港幣 1,500,000 元及「醫療費用」保障的最高總賠償為港幣 3,000,000 元。
- iTravel Plus(全年旅程)只供網上投保。
*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 :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產品小冊子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需附加保費徵費。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 任何沒有在本公司同意前所簽訂的合約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你或你的家人擁有、托管或控制的財物損失或損毀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以職業選手身份參與體育活動或參與有組織活動
- 於海拔逾5,000米的高地徒步登山或遠足、於逾30米水深進行水肺潛水
- 出外公幹時進行之體力勞動工作
- 自殺、自戕、精神錯亂
- 精神或神經紊亂、睡眠失調、精神病
- 酗酒、吸毒或濫用藥物
- 由於 HIV(人類免疫力缺乏症病毒)有關的任何疾病及愛滋病(獲得性免疫缺損綜合症)
- 受保人並非作為付費乘客乘搭定期商業航班及特許包機
- 航空公司機組人員
- 不法行為
- 戰爭及恐怖活動(惟恐怖活動伸延保障除外)
- 核子武器及輻射
- 遺失或損毀傳呼機、手提電話、平板電腦、手提通訊設備(在保障項目「遺失行李」特別注明的保障除外)、航空設備(如航空攝影器材)或其任何配件,包括電話卡和數碼存儲卡等
每次索償之自負金額(港幣 / 元) | |
---|---|
遺失行李 | 每宗索償的首港幣200元 |
遺失商業文件或貨辦 | |
個人金錢、證件及額外住宿開支 |

常見問題
您的 iTravel Plus 保單會因應保單中行程延誤及行程更改兩個保障項目中所訂明之原因而自動延長保障期限。如您因其他原因須要延長旅程及保障期限,您必須先得到我們的同意,並請盡快於保單保險期屆滿前聯絡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須要繳付延長保障期限所須之額外保費。
很抱歉,您在港求醫的費用在這情況下將不受 iTravel Plus 保險單保障。在港求醫只限於返港後覆診費用的賠償,主要保障您於受保期間,曾在海外向合法註冊醫療機構求醫的同一病症。
很抱歉,我們無法為您的情況作出賠償,因為「空中交通管制」並不屬保單中行程延誤項目的承保範圍。然而,若「空中交通管制」是由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所直接或間接造成,而您是於該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消息尚未公佈前投保,您仍可因行程延誤首6 小時及之後每12小時獲得港幣 250 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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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外遊警示及紅色外遊警示制度下的額外保障
最高賠償額分別為港幣50,000元及港幣25,000元

行程延誤保障
每6小時可獲賠償港幣250元,總額高達港幣2,000元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
毋須額外收費

手提電話8遺失或損壞
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000元

取消及縮短行程保障
高達港幣50,000元,並伸延至您的旅遊伙伴因死亡或遭受嚴重身體受傷或嚴重疾病而取消或縮短行程

行程更改
如無可避免地必須更改行程回港,可獲高達港幣7,500元之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保障,當中住宿費用每天可達港幣1,000元
保障項目 | 最高賠償額(以港幣計) | ||
---|---|---|---|
計劃 A | 計劃 B | 小童計劃 | |
人身意外因意外導致死亡、完全終身殘廢、喪失兩肢或雙目失明、永久完全喪失說話能力及失聰 (如受保人意外身故,受保人之合法遺產代理人可獲港幣50,000元撫恤金以應燃眉之急) | $1,000,000 | $500,000 | $250,000 |
失去一肢6或一目之視力或永久完全喪失說話能力或失聰 | $500,000 | $250,000 | $125,000 |
嚴重燒傷達3級程度,且燒傷部份達保單列明的最低百份比 | $500,000 | $250,000 | $125,000 |
旅途中乘搭私家車或自費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如定期航班、火車)而遇上意外身故或於任何持械劫案或企圖持械劫案中無辜死亡可獲雙倍賠償 | $2,000,000 | $1,000,000 | 不適用 |
醫療費用在旅遊期間生病或身體受傷,除可獲賠償必需的醫療費用外,亦可獲賠償因須於海外停留而又未能於原定日期回港所需支付的額外而合理的交通費用 保障更包括於返港後90天內所需的覆診費用,最高可達港幣50,000元,當中包括跌打費用每天每次可達港幣150元及總額可高達港幣1,500元 | $1,000,000 | $500,000 | $250,000 |
住院現金於海外因身體受傷或生病需入住醫院,可獲額外現金保障。賠償額為每日港幣500元 | $2,000 | $1,000 | $500 |
恐怖活動7「人身意外」和「醫療費用」保障以及「全球旅遊支援服務」伸延至因恐怖活動而導致受保人死亡或身體受傷(包括必須之醫療費用)之保障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
| 50%之「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額 | 50%之「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額 | 50%之「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額 |
24小時全球旅遊支援服務 | |||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40,000 | $40,000 | $40,000 |
| 承保 | 承保 | 承保 |
取消及縮短行程如受保人、受保人的直系親屬、未婚夫(妻)、主要商業伙伴或旅遊伙伴遭受嚴重身體受傷、嚴重生病或死亡;受保人的住所火災或水浸;受保人需出任陪審員、上庭作供、按規定接受隔離檢疫而引致取消或縮短行程;又或者因惡劣天氣、自然災害導致公共交通工具中止服務、罷工、工業行動、騷亂、公共交通工具發生機械及/或電力故障或機場關閉而延遲離港超過24小時而引致受保人決定取消行程,可獲賠償不能退回的旅行及住宿費用 在黑色外遊警示及紅色外遊警示制度下:
| $50,000 | $25,000 | $15,000 |
行程延誤遇下列情況而延誤超過6小時,則每6小時可獲賠償港幣250元:
| $2,000 | $1,500 | $1,000 |
行程更改
| $7,500 | $5,000 | $2,500 |
遺失護照
| $2,000 | $2,000 | 不適用 |
遺失行李可獲賠償已遺失或損毀的隨身行李。最高賠償額為:
| $20,000 | $15,000 | $10,000 |
行李延誤
| $1,500 | $1,000 | $500 |
個人金錢及證件
| $3,000 | $2,500 | $2,000 |
個人責任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租車自負金額保障
| $5,000 | $5,000 | 不適用 |
高爾夫球「一棒入洞」
| $5,000 | $3,000 | 不適用 |
自動延長保障期
| 承保 | 承保 | 承保 |
重要事項:
- 「小童計劃」只接受18歲以下的兒童投保,12歲以下之小童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成行。
- 「A計劃」及「B計劃」只接受18歲至85歲人士投保。
- 受保人年齡為70歲以上,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之最高賠償額將為投保額的25%。
- 雙倍人身意外保額賠償不適用於投保「小童計劃」或投保「A計劃」或「B計劃」而在意外發生時年齡為70歲以上的人士。
- 如因行程延誤保障(行程延誤、行程更改或遺失護照)內提及的事故導致延遲返港日期,可獲免費自動延長保障期,最長可達 14 天
- 「失去一肢」於保單中之釋義為喪失自手腕以上部份之手臂或自腳踝以上之腿部,或完全及永久地喪失整隻手掌、手臂、腳掌或腿部之功能。
- 任何使用生物劑、化學劑或核子裝置之恐怖活動並不受保障。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旅程日數 | 保費(港幣/元) | ||
---|---|---|---|
計劃 A | 計劃 B | 小童計劃 | |
2 | 164 | 114 | 87 |
3 | 204 | 139 | 105 |
4 | 236 | 160 | 124 |
5 | 254 | 179 | 143 |
6 | 273 | 197 | 161 |
7 | 293 | 209 | 174 |
8 | 310 | 223 | 186 |
9 | 329 | 236 | 197 |
10 | 348 | 242 | 205 |
11 | 367 | 247 | 211 |
12 | 380 | 254 | 217 |
13 | 392 | 260 | 223 |
14 | 405 | 266 | 229 |
15 | 417 | 273 | 236 |
16 | 430 | 279 | 242 |
17 | 442 | 286 | 247 |
18 | 455 | 292 | 249 |
19 | 467 | 299 | 253 |
20 | 480 | 305 | 257 |
21 | 493 | 311 | 259 |
22 | 505 | 317 | 264 |
23 | 518 | 323 | 268 |
24 | 530 | 331 | 272 |
25 | 543 | 336 | 274 |
26 | 560 | 342 | 278 |
27 | 575 | 350 | 281 |
28 | 591 | 355 | 285 |
29 | 608 | 362 | 289 |
30 | 625 | 369 | 292 |
31日至182日 | 以後每日港幣16元 | 以後每日港幣13元 | 以後每日港幣9元 |
重要事項:
- 年齡限制:85歲以下人士。
- 每次旅程最長保障期:可達182天。
- 「小童計劃」只接受18歲以下的兒童投保。12歲以下之兒童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成行。
- 「A計劃」及「B計劃」只接受18 – 85歲以下人士投保。
- 受保人年齡為70歲以上,「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之最高賠償額將為投保額的25%。
- 「人身意外」雙倍賠償不適用於投保「小童計劃」或投保「A計劃」或「B計劃」而在意外發生時年齡為70歲以上的人士。
- 倘若您同時擁有多張由本公司承保之保單,當中亦包含恐怖活動保障的話,您可獲享相關保障之總賠償額上限則須視乎個別保單的條款及細則。
- 保障於投保書獲接納及繳付保費後始行生效,惟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以書面批准除外。
- 保單 / 保險證書一經發出,保費概不退還。
^重要事項: 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 -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產品小冊子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附加保費徵費。
- 任何沒有在本公司同意前所簽訂的合約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你或你的家人擁有、托管或控制的財物損失或損毀所招致的責任不受保障
- 以職業選手身份參與體育活動或參與有組織活動
- 出外公幹時進行之體力勞動工作
- 自殺、自戕、精神或神經紊亂、睡眠失調或精神病
- 酗酒、吸毒或濫用藥物
- 由於HIV(人類免疫力缺乏症病毒)有關的任何疾病及愛滋病(獲得性免疫缺損綜合症)
- 受保人並非作為付費乘客乘搭定期商業航班及特許包機
- 航空公司機組人員
- 不法行為
- 遺失或損毀傳呼機、手提電話(在遺失行李保障的特別注明保障除外)、平板電腦、手提通訊設備、航空設備(如航空攝影器材)或其任何配件,包括電話卡和數碼存儲卡等
- 遺失或損毀任何航空設備及其配件和備件,包括航空攝影器材
- 於海拔逾5,000米的高地徒步登山或遠足、在逾30米水深進行水肺潛水
- 凹痕及刮痕
- 戰爭及恐怖活動(惟恐怖活動伸延保障除外)
- 核子武器及輻射

常見問題
請留意以下三個情況:
- 如您沒有任何癥狀或病癥而決定取消您的旅程,抱歉這並不包括在旅遊保單保障範圍之內。
- 如您於投保前已確診、出現任何癥狀或病癥,抱歉這並不包括在旅遊保單保障範圍之內。
- 假如您於購買旅遊保險之後被確診患上嚴重疾病,而同時有註冊醫生紙證明不宜出國外遊,您可根據保單中取消行程一項申請索償。本公司理賠部會根據您保單之條款及細則審核您的索償。
此情況一般並不在您的旅遊保險保障之範圍,惟鑑於此2019冠狀病毒病的特殊情況,我們為此而作出特別安排。如果您因為2019冠狀病毒病爆發而須取消行程,或者因目的地國家禁止香港航班或拒絕香港旅客入境,或旅行社取消旅行團,您可以就已購買的單次旅遊保險申請退款。我們亦建議您可以向旅行社、航空公司及酒店查詢詳細情況,它們有可能提供更改時間或退款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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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此情況並非旅遊保險保單之受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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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外遊警示及紅色外遊警示制度下的額外保障
最高賠償額分別為港幣50,000元及港幣25,000元

旅行程延誤保障
每6小時可獲賠償港幣250元,總額高達港幣2,000元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
毋須額外收費

手提電話3遺失或損壞
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000元

取消及縮短行程保障
高達港幣50,000元,並伸延至您的旅遊伙伴因死亡或遭受嚴重身體受傷或嚴重疾病而取消或縮短行程

行程更改
如無可避免地必須更改行程回港,可獲高達港幣7,500元之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保障,當中住宿費用每天可達港幣1,000元
保障項目 | 級別 | 最高賠償額(以港幣計) | |
---|---|---|---|
金計劃 | 銀計劃 | ||
人身意外意外引致死亡、完全終身殘廢、喪失兩肢或雙目失明、永久完全喪失說話能力及失聰,可獲賠償投保額之100%(如受保人意外身故,受保人之合法遺產代理人可獲港幣50,000元撫恤金以應燃眉之急) | A B C D E F | $500,000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4,000,000 $5,000,000 | $500,000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4,000,000 $5,000,000 |
失去一肢2或一目之視力或永久完全喪失說話能力或失聰,可獲賠償投保額之50% | A B C D E F | $250,000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 $250,000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
嚴重燒傷達3級程度,且燒傷部份達保單列明的最低百份比 | A - F | $250,000 | $250,000 |
醫療費用 | |||
在旅遊期間生病或身體受傷,除可獲賠償必需的醫療費用外,亦可獲賠償因須於海外停留而又未能於原定日期回港所需支付的額外而合理的交通費用 保障更包括於返港後90天內所需的覆診費用,最高可達港幣100,000元,當中中醫師費用每天每次可達港幣150元及總額可高達港幣1,500元 | A - F | $1,000,000 | $1,000,000 |
住院現金於海外因身體受傷或生病需入住醫院,可獲額外現金保障。賠償額為每日港幣500元 | A - F | $5,000 | $5,000 |
恐怖活動「人身意外」和「醫療費用」保障以及「全球旅遊支援服務」伸延至因恐怖活動而導致受保人死亡或身體受傷(包括必須之醫療費用)之保障。(惟任何使用生物劑、化學劑或核子裝置之恐怖活動並不受保障) | A - F | $3,000,000 | $3,000,000 |
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
| A - F | 50%之「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額 | 50%之「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額 |
24小時全球旅遊支援服務 | |||
| A - F | $2,000,000 | $2,000,000 |
| A - F | $40,000 | $40,000 |
| A - F | 承保 | 承保 |
取消及縮短行程如受保人、受保人的直系親屬、未婚夫(妻)、主要商業伙伴或旅遊伙伴遭受嚴重身體受傷、嚴重生病或死亡;受保人的住所火災或水浸;受保人需出任陪審員、上庭作供、按規定接受隔離檢疫而引致取消或縮短行程;又或者因惡劣天氣、自然災害導致公共交通工具中止服務、罷工、工業行動、騷動、公共交通工具發生機械及 /或電力故障或機場關閉而延遲離港24小時而引致受保人決定取消行程,可獲賠償不能退回的旅行及住宿費用 黑色外遊警示及紅色外遊警示制度下的額外保障最高賠償額分別為港幣50,000元及港幣25,000元:
| A - F | $50,000 | 不適用 |
替代僱員如受保人因疾病或身體受傷必須送返本港,可獲安排另一位僱員前往海外工作所需之費用,最高賠償額將不超過經濟客位機票價錢。(只適用於投保人為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 | A - F | $20,000 | 不適用 |
行程延誤遇下列情況而延誤超過6小時,則每6小時可獲賠償港幣250元:
| A - F | $2,000 | 不適用 |
行程更改
| A - F | $7,500 | 不適用 |
遺失護照 | A - F | $2,000 | 不適用 |
因劫機延誤行程
| A - F | $2,500 | 不適用 |
遺失行李可獲賠償已遺失或損毀的隨身行李。最高賠償額為:
| A - F | $25,000 | 不適用 |
行李延誤
| A - F | $1,500 | 不適用 |
遺失商業文件或貨辦
| A - F | $2,500 | 不適用 |
遺失個人錢財
| A - F | $3,000 | 不適用 |
個人責任
| A - F | $2,500,000 | 不適用 |
租車自負金額保障
| A - F | $5,000 | 不適用 |
自動延長保障期
| A - F | 承保 | 承保 |
重要事項:
- 金計劃包括以上所有保障項目。銀計劃只包括第一及第二節保障項目,凡額外投保每多一節保障須另繳附加保費港幣170元。金及銀計劃皆可享有「額外保障」。
- 「失去一肢」於保單中之釋義為喪失自手腕以上部份之手臂或自腳踝以上之腿部,或完全及永久地喪失整隻手掌、手臂、腳掌或腿部之功能。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個人計劃 | 全年保費(港幣/元) | |
---|---|---|
級別 (人身意外保障投保額) | 金計劃保費 - 全面保障 | 銀計劃保費 - 基本保障 - 只提供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 |
A - 500,000 | $1,620 | $1,150 |
B - 1,000,000 | $1,905 | $1,480 |
C* - 2,000,000 | $2,475 | $1,810 |
D* - 3,000,000 | $3,045 | $2,200 |
E* - 4,000,000 | $3,615 | $2,700 |
F* - 5,000,000 | $4,185 | $3,260 |
*C、D、E及F級不適用於65歲以上之投保人。
家庭計劃** | 全年保費(港幣/元) | |
---|---|---|
級別(人身意外保障投保額) | 金計劃保費 - 全面保障 | 銀計劃保費 - 基本保障 - 只提供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 |
2位成人(父/母)及子女A級 - 500,000 B級 - 1,000,000 |
$4,040 $4,755 |
不適用 不適用 |
1位成人(父/母)及子女A級 - 500,000 B級 - 1,000,000 |
$2,420 $2,850 |
不適用 不適用 |
**家庭計劃適用於提供全面保障之金計劃。
重要事項
- 年齡限制:75歲以下人士。
- 每次旅程期限最長可達90天,全年外出旅遊次數不限。
- 家庭計劃中的子女保障只適用於年齡為18歲以下的兒童。12歲以下的兒童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成行。
- 每次旅程必須為由香港出發之來回旅遊。
- 每名18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第一節保障(人身意外)的最高賠償額為港幣150,000元,所有18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第一節保障(人身意外)的最高賠償總額為港幣450,000元、第二節保障(醫療費用)的最高賠償總額為港幣450,000元及第六節保障(個人責任)的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500,000元。
- 每名65歲以上之受保人可享第一節保障(人身意外)及第二節保障(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額的25%,及不可享有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
- 倘若您同時擁有多張由本公司承保之保單,當中亦包含恐怖活動保障的話,您可獲享相關保障之總賠償額上限則須視乎個別保單的條款及細則。
- 保障於投保書獲接納及繳付保費後始行生效,惟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以書面批准除外。
注意事項: 以上僅為保單摘要,有關的條文細節及不承保項目,請參閱正式保單,如有需要,本公司樂意送上保單樣本,以供您參考。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重要事項: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 -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 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產品投保書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附加保費徵費。
本公司不負責受保人在旅途中從事體力勞動工作而引致的任何索償。
- 任何沒有在本公司同意前所簽訂的合約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您或您的家人擁有、托管或控制的財物損失或損毀所招致的責任不受保障
- 以職業選手身份參與體育活動或參與有組織活動
- 出外公幹時進行之體力勞動工作
- 自殺、自戕、精神或神經紊亂睡眠失調或精神病
- 酗酒、吸毒或濫用藥物
- 由於HIV(人類免疫力缺乏症病毒)有關的任何疾病及愛滋病(獲得性免疫缺損綜合症)
- 受保人並非作為付費乘客乘搭定期商業航班及特許包機
- 航空公司機組人員
- 不法行為
- 遺失或損毀傳呼機、手提電話(在遺失行李保障的特別注明保障除外)、平板電腦、手提通訊設備、航空設備(如航空攝影器材)或其任何配件,包括電話卡和數碼存儲卡等
- 遺失或損毀任何航空設備及其配件和備件,包括航空攝影器材
- 於海拔逾5,000米的高地徒步登山或遠足、在逾30米水深進行水肺潛水
- 凹痕及刮痕
- 戰爭及恐怖活動(惟恐怖活動伸延保障除外)
- 核子武器及輻射

常見問題
請留意以下三個情況:
- 如您沒有任何癥狀或病癥而決定取消您的旅程,抱歉這並不包括在旅遊保單保障範圍之內。
- 如您於投保前已確診、出現任何癥狀或病癥,抱歉這並不包括在旅遊保單保障範圍之內。
- 假如您於購買旅遊保險之後被確診患上嚴重疾病,而同時有註冊醫生紙證明不宜出國外遊,您可根據保單中取消行程一項申請索償。本公司理賠部會根據您保單之條款及細則審核您的索償。
此情況一般並不在您的旅遊保險保障之範圍,惟鑑於此2019冠狀病毒病的特殊情況,我們為此而作出特別安排。如果您因為2019冠狀病毒病爆發而須取消行程,或者因目的地國家禁止香港航班或拒絕香港旅客入境,或旅行社取消旅行團,您可以就已購買的單次旅遊保險申請退款。我們亦建議您可以向旅行社、航空公司及酒店查詢詳細情況,它們有可能提供更改時間或退款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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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有的旅遊保險產品均提供以下2019新型冠狀病毒保障:
- 旅程出發前被診斷患有2019新型冠狀病毒而導致行程取消或延誤
- 旅程途中被診斷患有2019新型冠狀病毒而導致行程縮短
- 海外被診斷患有2019新型冠狀病毒並需於海外住院的醫療費用
除以上之外,如受保人於海外確診2019新型冠狀病毒病並需要入院或被強制隔離檢疫,iTravel Plus(單次旅程)及iTravel Plus(全年旅程)更提供每日港幣500元現金津貼賠償(最多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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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清水及梘液清潔雙手,保持安全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