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

索償案例分享

折舊如何影響行李損毀索償?

羅先生到法蘭克福旅遊兩星期,回港後,他在機場領取行李時發現其中一個行李箱損毀了。他立刻向航空公司報告並要求賠償。航空公司承認其疏忽,向羅先生賠償了港幣400元,即他三年前購買行李箱的一半價值。

羅先生不滿意航空公司拒絕賠償其行李箱之原來價值,遂向其承保旅遊保險之保險公司遞交航空公司確認行李損毀之證明,並索償是次損失。

經審查後,羅先生投保之旅遊保險公司扣除折舊額及航空公司的賠償後,向他賠償了港幣200元。他感到不滿並堅持他應獲賠其行李箱的原來價值。

為何保險公司沒有賠償羅先生之行李箱的原來價值?

由於羅先生已獲得航空公司賠償港幣400元,其實際損失只有港幣400元。加上羅先生的行李箱購自三年前,他投保之旅遊保險公司在計算賠償時會考慮到折舊的因素,所以,他獲賠償港幣200 元。

有些顧客可能認為保險公司會賠償損毀物件的原來價值,但需要注意的是旅遊保險只會為購買少於一年的損毀物件賠償其市場價值。如客戶購買比損毀物品更高級之型號則需扣除「狀況比原先好」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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