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私家醫生指出部份病人於投保醫療保險時,並沒有了解各項醫療保障和危疾保障的項目細節,因此到真正索償時,才發現當中的保障其實並不足夠,需要自掏腰包以應付各項的醫療開支。究竟投保保險時,投保人需留意甚麼細節呢?
市面上部分的保險都可以附加危疾保障,但一般投保人會容易忽略當自己就危疾保障獲得賠償後,整份保單的剩餘保障額有可能不足以應付未來的保障所需。這是因為他們忽略了若危疾保障屬於附加契約,投保人只獲一個總保障額,假如不幸患上危疾,獲得危疾保障的一筆過賠償金會在總保障額中扣除。當中的金額可能已佔去大部份的總保障額,剩下的總保障額有可能不足夠應付未來的保障所需。以下我們不妨用一個圖表說明︰
背景資料:
投保人因患上危疾,住院費用是港幣360,000元,而危疾賠償金是港幣500,000元。
金額(港幣/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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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MSIG至尊萬健寶 | B公司的人壽保險 | |
最高保障額 | 總額為 2,000,000 | 總額為 1,000,000 (一個總保障額包括了人壽保險保障及500,000危疾保障) | |
危疾保障額為 500,000 | 醫療保障為 1,500,000 | ||
投保人獲得的醫療保障賠償 | 不適用 | 360,000 | 不適用 |
投保人獲得的危疾保障賠償 | 500,000 | 不適用 | 500,000 |
投保人需額外負擔 | 0 | 0 (投保人可直接以實報實銷支取360,000作醫療用途。) | 0 (投保人可以在500,000的危疾賠償金內,動用360,000以應付醫療開支。) |
投保人剩餘的保障額 | 0 | 1,140,000 醫療保險 (可作日後的醫療費用開支) | 500,000 人壽保險 而此部份的賠償金必須於投保人身故後才發放予受益人。換言之,倘投保人於在世期間需要其他醫療開支,保單並不能提供所需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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