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

索償案例分享

出外旅遊卻不幸財物被竊,報案後更發現報案紀錄非以中/英文寫成,我仍能申索保險賠償嗎?

不少香港人習慣趁著長假期出外旅遊,暫且忘卻沉重的生活壓力。日本、泰國、韓國,這些國家均為香港人的熱門旅遊地點。不過,以上國家大多數有本土語言,香港人很少能以當地語言溝通。

倘若你與友人相約到泰國旅遊並入住當地酒店,外出用膳後卻發現財物不翼而飛,已購買旅遊保險的你,應該如何是好?

在旅途中損失財物的確令人沮喪,不過如果你已購買旅遊保險,就不用太擔心,因為一般旅遊保險均會提供遺失行李和個人錢財的保障。投保人必須於財物被竊後的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並保留所有文件和單據正本,例如報案紀錄、因遺失行李而要購買必需品的收據等等,以便回港後向保險公司索償。

你與友人在財物被竊後已即時到警局報案,但報案後卻發現手上的報案紀錄內容全部是泰文,到底這會否影響回港後的索償程序? 保險公司會直接處理其他語言的文件嗎?

原則上,保險公司只會處理中/英文的文件。雖然如此,只要投保人在回港後,第一時間將財物被竊事件知會保險公司,然後自行找翻譯公司或向該國的駐港領事館求助,將報案紀錄及其他相關文件翻譯成中/英文,再呈交保險公司便可申索賠償。然而,一切翻譯費用須由投保人承擔。另外,時間規限亦是投保人務必注意的項目,因為大部份旅遊保險會要求投保人於回港後30日內將一切有關文件,例如翻譯妥當的報案紀錄及填妥的索償表格一併交回保險公司,否則便不能獲得賠償。

遺失財物保障須知

投保人有責任對受保行李及個人錢財提供適當的保護,而保險公司亦不會對任何在缺乏看管情況下,放在公眾地方而招致損失的財物作出賠償。如會與互不相識的同道中人分租旅館房間更須格外小心,應將財物鎖好,又或寄存在旅館接待處,不應隨便放在房間內,否則財物一旦被竊可能不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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