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賠償保險(澳門)

 

 

僱員賠償保險(澳門)

索償程序

 

步驟一:通知我們及勞工事務局

 

基本資料

  • 如發生重大事故、職業病或死亡,請於24小時內通知勞工事務局和本公司
  • 除上述情況外,請於5個工作日內通知勞工事務局和本公司

 

步驟二:集齊基本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

 

基本文件 

  • 填妥勞工局工作意外申報表 
  • 受傷僱員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副本)
  • 受傷僱員與僱主(投保人)的僱用合同(副本)
  • 受傷僱員近3個月的薪金證明及出勤紀錄 (副本)
  • 醫生的診斷 / 醫療報告 / 檢查報告 (正本)
  • 由本澳註冊醫生或醫院發出的醫藥收據(正本)
  • 由本澳註冊醫生或醫院發出的休假證明(正本)
  • 受傷僱員由休假至復工的薪金單據(副本)
  • 受傷僱員於社保基金登記的證明(副本)
  • 顯示出薪金之最新年度之M3 / M4 薪津申報表和申報表尾頁(副本)
  • 如已康復,康復證明書(正本) 

相關證明文件

  • 輪班時間表 – 適用於發生在辦公時間外的事故
  • 交通事故報告 - 適用於交通事故
  • 實際復工日期 - 如果復工證書/康復證書並沒有列明
  • 補充文件 - 適用於特殊情況

 

步驟三:遞交文件至本公司

 

於適當時必須遞交以下文件至本公司

  • 填妥 工傷申報表
  • 遞交至:
    澳門南灣大馬路693號
    大華大廈13樓A&B座
    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澳門分公司
    理賠部

如您有任何查詢或希望追蹤您的索償進展,請聯絡我們

claim-hotline 賠償服務熱線:
+853 2849 2849
服務時間: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45分,下午2時至下午5時45分
(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claim chatbot

MSIG 聊天機械人

 

 

重要事項
  1. 一般情況下,我們會於收到所有文件後向投保人發出僱主與僱員賠償協議書。投保人請交回由僱主和僱員簽署的僱主與僱員賠償協議書之正本以便我們作出賠償。
  2. 我們可將賠款直接過戶予投保人(適用於投保人能提供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 大西洋銀行 / 中國工商銀行的澳門幣賬號)。
  3. 除上述資料或文件外,我們可能會要求您提供其他補充性文件,以便處理索償。
  4.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賠償服務熱線 +853 2849 2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