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

索償案例分享

外遊時之保險需要

相信大家都過了一個愉快的農曆新年。很多人於假期前往旅遊,並參與滑雪及滑雪板等冬季運動。復活節假期是另一旅遊旺季,於計劃下一次旅程前,有否留意到你所選的旅遊保險是否提供足夠的保障?

市面上大部份旅遊保險均保障危險運動。客戶如計劃於旅遊時參與危險運動,便應選購提供該等保障之旅遊保險。此外,客戶亦應留意危險運動保障是否設有條款限制,如滑雪時之高度限制或潛水時之水深限制。

一些客戶於享受旅遊之樂趣時,往往忽略了他們的住所。家中空無一人,除令賊人有機可乘外,一旦遇上水災、火災等意外,既會導致家居財物損失,亦可能會波及鄰居,當中涉及的賠償與法律責任,實在難以估計。一些旅遊保險並沒有於受保人旅遊期間伸延保障至家居財物,所以,建議客戶投保家居保險以作周全保障。

但要留意的是,大部分家居財物保險均會列明,假如投保單位將會連續無人居住一段時間,必須事先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及得到其同意,才能獲得保障。因為一般而言,如果單位有人居住,當遇到火災及水災等意外時,可以及早發現,涉及的財物損失相對會較少;同時,單位被賊人爆竊的機會,亦較單位長時間無人居住時為低。至於投保單位空置時間的定義,則每間保險公司各有不同,既有長達30日,亦有短至14日。

如果真的要長時間離開居所,可與保險公司商討降低風險的措施,例如,住戶可以找親友定期到投保單位檢查,並在管理處記錄到訪時間,萬一真的發生意外,住戶可向保險公司提交親友到訪投保單位的記錄,以證明單位並非長時間空置,以提供額外資料予保險公司考慮作賠償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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